澳大利亞農藥獸藥管理局(APVMA)根據行業(yè)反饋對其成本回收計劃中的主要內容進行了修訂。去年年底,澳大利亞農藥獸藥管理局(APVMA)提交了一項成本回收計劃討論稿,欲上調農藥登記相關費用,擬在2012年6月1日至2015年施行臨時成本回收計劃。經過公眾評議,APVMA放棄了其中的一些修訂,該成本回收計劃還將接受更大范圍的評審。
將登記費用與稅費間成本回收比例定為4:6的建議獲得了廣泛支持,然而,一些相關利益團體質疑,費用的提高,尤其對小型企業(yè)來講,是否有可能對引入新產品不利。同時,對APVMA的效率提高有限提出了意見。
APVMA指出,4:6的比例的確定早在15年前就已經實行過,并無證據顯示有礙新品創(chuàng)新。同時指出,APVMA效率已經得到了大幅的提高,審批速率提高了20%。APVMA將公開宣布重新實行4:6的回收比例。但是將在三年內逐步采用而不是兩年內,以降低對申請者的影響。
在既定的時間框架內未完成審批的將可獲得10%申請費用的退還的建議也被取消。該決議未能獲得多數通過,一些人稱,這樣的措施并不能激勵評審的進度,也不足以補償公司因登記延誤而造成的損失。
其他將取消的建議包括費用的年度指數化增長,利用登記費用提供資金支持市場后運作,對非專利農藥登記實行100%成本回收率等。該成本回收計劃預計將在七月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