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天津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試行)》(津人社局發(fā)〔2011〕10號)規(guī)定,為滿足我局事業(yè)單位補充工作人員的需要,保證各項工作正常開展,我局按有關要求特制定了天津市水產局所屬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專業(yè)技術人員工作方案如下:
一、招聘單位基本情況
(一)單位名稱:天津市水產局
(二)招聘用人單位:天津市水生動物疫病預防控制中心
招聘用人單位地址:天津市河西區(qū)解放南路442號
招聘用人單位主要職能:天津市水生動物疫病預防控制中心是全額撥款事業(yè)單位。主要職能是:承擔我市水生動物防疫、水生動物及其產品檢疫的技術性工作;開展水生動物疫病研究、信息采集、疫情撲滅、防治技術推廣、防疫檢疫人員培訓及水質、苗種、飼料、藥物檢測等工作。
二、招聘對象及招聘條件
(一)招聘對象。符合崗位要求的普通高等院校2012年或2013年畢業(yè)生。
(二)報考人員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1、遵守憲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崗位所需要的專業(yè)或技能;
4、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5、符合回避的有關規(guī)定;
6、招聘崗位所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
凡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報考:
1、受過刑事處罰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2、受過黨內警告或行政記過以上處分的人員;
3、正在接受立案審查的人員。
三、招聘人數
本次共招聘專業(yè)技術人員1人。
四、招聘崗位名稱、崗位職責和資格條件(見附件1)
五、招聘工作程序
(一)發(fā)布招聘信息
根據批準的招聘計劃,統(tǒng)一制定招聘簡章,在天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上發(fā)布公告。
(二)報名辦法
報名采取電子郵件方式進行,其他投送渠道一律無效。
報名人員登錄天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進入人事人才招考(聘)公告,點擊“2013年9月份天津市部分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專業(yè)性較強專技崗位和工勤技能崗位工作人員公告”,在對照招聘崗位(見附件1)的基礎上,報考人員下載打印報名表(見附件2),并按報名表規(guī)定的格式及說明認真填寫(報名階段我局不接待任何形式的來訪),并將填寫完的報名表與個人簡歷及相關證明材料(掃描件)以電子郵件形式發(fā)送至電子郵箱:
報考人員將報名表發(fā)至以下郵箱(745630272@qq.com、jinshsun@163.com)。2個郵箱均要發(fā)送,請發(fā)送后打聯(lián)系電話進行確認。
報名時間:2013年10月15日至10月19日。
(三)筆試和面試時需要的證件及有關材料
1、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2、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3、專業(yè)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4、從業(yè)單位的有關證明材料(原件)。
(四)資格確認
根據崗位條件,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確認,報招聘小組審查后,對資格確認人員進行專業(yè)科目筆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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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考試與考核
考試采取筆試,考核采取面試。
1、筆試。筆試主要測試崗位所需的專業(yè)理論知識,采取閉卷形式。參加筆試的崗位1:3開考,根據筆試成績取該崗位的前3名,以該崗位1:3的比例通知應聘人員進行面試,不足比例的,按實際人數進入面試。
筆試命題、閱卷以及考務工作由招聘小組負責安排。
考試時間:另行通知。
2、面試。面試前,進入面試的人選需持各類報考資格證書原件(復印件)、報名表(報名網址網上打。、近期正面免冠證件照等材料進行資格復審。資格復審不合格的,取消其面試資格。面試主要內容:專業(yè)知識、業(yè)務能力和綜合素質。專家考評小組負責對報考人員進行面試。有關要求按《天津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面試工作規(guī)則(試行)》執(zhí)行。
面試時間:筆試后7個工作日內通知面試時間。
3、總成績計算辦法?荚嚳偝煽兊挠嬎惴椒椋嚎偝煽=筆試成績和面試成績各占50%(筆試成績保留1位小數,面試成績保留1位小數,總成績保留2位小數)。
(六)體檢
體檢人選根據考試和考核成績從高到低依次確定,按照實際招聘崗位人數等額組織。體檢內容和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fā)〔2005〕1號)執(zhí)行。體檢醫(yī)院由局招聘小組指定。
(七)聘用
根據面試及體檢結果,經考核領導小組研究,擇優(yōu)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并對擬聘用人員通過天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進行公示,同時公布監(jiān)督舉報電話,接受監(jiān)督,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沒有反映問題或有反映問題但不影響聘用的,辦理聘用手續(xù)。
六、待遇
聘用人員為編制內正式職工,工資、福利執(zhí)行國家、天津市現行有關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政策規(guī)定。
七、紀律與監(jiān)督
此次公開招聘工作,全程由局紀律檢查委員會進行監(jiān)督,并按照有關規(guī)定實行回避制度。對違反招聘工作紀律的相關人員,視情節(jié)輕重給予相應處理。對弄虛作假,違反考試紀律的應聘人員,取消其考試資格或聘用資格。
八、需要說明的事項
1、應聘者應實事求是、客觀準確地提供有關情況,不得弄虛作假,一經發(fā)現弄虛作假,立即取消應聘資格。錄用前,專家考評小組應對被錄用人員情況進行詳細調查,被錄用人員應配合提供相關證明材料。如發(fā)現與事實情況不符的,招聘領導小組有權取消被錄用人員資格,并對該崗位按排名順序依次遞補。
2、公示期滿錄用人員接到通知后,應持體檢合格證等相關證明與錄用單位簽訂《天津市事業(yè)單位聘用合同書》。
3、聘用合同的履行、變更、終止、續(xù)訂、解除及違反聘用合同責任和解除聘用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等問題按照《天津市事業(yè)單位實行人員聘用制實施辦法》執(zhí)行。
4、應聘過程中,需提交的材料恕不退還(特別說明的除外)。
考務咨詢電話:022-23257418 聯(lián)系人:賈 靜
考務監(jiān)督電話:022-23251368
附件:
2013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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